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及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等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总结江门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案例,做好案例初选工作,并于8月15日前择优向市财政局报送不少于1篇案例。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广泛征集本地区相关单位管理会计案例,做好本地区案例初选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2篇。征集案例要广泛,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不宜仅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的单位。
三、请全国和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所在单位大力支持高端会计人才积极参与案例报送工作,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形成案例,于8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鼓励江门市各类单位认真总结管理会计实践经验,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形成案例报送材料,并按照单位所在地区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进行报送。
五、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以下路径和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市财政局会计科李娇梅,0750-3501733
电子稿发送路径:
1.粤政易-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李娇梅;
2.电子邮箱:jmsczjkjk@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23号市财政局(会计科)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