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和《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2〕7号)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局 工作,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对照方案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落实情况将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于12月份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工作考评。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