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江财会函〔2022〕2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1〕11号)以及《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2〕3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1〕1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2年3月9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复核时间和方式
(一)复核申请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11日17:30止,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Entrance),点击“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退回修改考生请根据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于11月14日17:30前完成修改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2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补打印)。
填报要求:表格由考生签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将表格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考生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提交要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原图;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应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
提交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图,若出现证书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或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等情况,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见附件)。
填报要求:一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二是表格由考生签名后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符合上述第二点复核条件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经历公章。
(五)考生承诺书(见附件)。
填报要求:一是考生签名处必需手写;二是上传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复核咨询电话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0750-3833788、3833872。
江海区财政局会计绩效股: 0750-3861928。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 0750-6626137、6626517。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0750-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法规监督与会计股: 0750-2277311。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 0750- 8812385。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0750-7815438。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考生严格按照复核时间和方式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候。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及时将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规定做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市会考办报送审核情况报告、汇总表、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1.考生承诺书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