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会函〔2022〕2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
我市已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江门考区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7号)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不组织延期考试。本着服务考生原则,现将受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报考退费及已取得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退费范围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成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注:考试当日在管控隔离区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二、考生退费流程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
(二)退费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登记信息及提交资料后,请按个人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原选定我市下辖各县(市、区),同时将相关申请资料于10月24日至11月6日(不含节假日)报送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0750-3833788。
江海区财政局会计绩效股: 0750-3861928。
新会区财政局会计股: 0750-6626137。
台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0750-5528613。
开平市财政局法规监督与会计股: 0750-2277311。
鹤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公室:0750- 8812385。
恩平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0750-7815438。
四、退费资料
(一)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考生考试当日的管控隔离证明。
(二)考生报名缴费后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三)考生退费申请书。
(四)考生准考证、报名考生信息表或报名状态截图。
(五)身份证正面,退费收款存折/银行储蓄卡带账户信息(身份证号和收款账号信息需与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六)2021年已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有效期延长1年的考生需提供考试成绩单,只申请退费的考生无需提供。获取途径为: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考试成绩信息查询栏”下载成绩单。
五、注意事项
(一)退费考生应按规定的日期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资料,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要及时将退费通知向报名本地区的考生公告和其他方式全告之,按时完成本地区退费审核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科报送审核情况报告及相关退费考生汇总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