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22〕67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评审专家管理功能升级优化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评审专家管理功能升级优化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99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财采购函〔2022〕67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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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评审专家管理功能升级优化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99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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