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会〔2022〕4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组织和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市(区)有关单位具备条件的人员必须7月18至31日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报名”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个人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照等有关资料,省财政厅于8月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后,通过审核的人员将《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连同《单位承诺书》,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按照单位属地原则报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条件初审(注:市直单位可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各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于2022年8月10日报送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本通知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给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请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协助通知属下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3501733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9楼会计科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2〕4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