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江财采购〔2020〕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