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涉农办〔2022〕5号 签发人:梁润方
省涉农办: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各涉农部门、各县(市、区)认真开展2021年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现汇总形成江门市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经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请予备案。
附件:江门市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江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财政局代章)
2022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