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22〕1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交易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74号)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交易系统”)已于2021年11月18日在市本级上线运行,为进一步推广项目交易系统在全市范围的运用,加快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线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县(市、区)级上线运行项目交易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运行时间安排
项目交易系统自2022年3月1日起在我市县(市、区)级开始上线运行,其中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系统运行过渡期。在该过渡期间,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的县(市、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优先使用该系统;暂不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的项目可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使用项目交易系统。各县(市、区)财政局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过渡期间强制上线运行的政府采购项目范围。过渡期结束后,从2022年4月1日起,全市各县(市、区)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使用项目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交易系统推广实施方案》、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交易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财采购函〔2021〕74号)以及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准备和实施工作,明确本地区上线运行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具体事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确保各方主体参与准备和实施工作,保障项目交易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实施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供应商额外有偿购买纸质采购文件。
(二)关于优先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实施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三)关于系统培训。项目交易系统上线前将开展线上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第一场,培训时间:2022年2月23日9:00-11:30,培训对象:采购人,参加方式:腾讯会议273-115-187;第二场,培训时间:2022年2月23日14:30-17:00,培训对象:代理机构,参加方式:腾讯会议588-845-060。
此外还将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回放等方式针对各类用户角色操作开展周期性培训,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的最新培训通知或观看往期的培训回放。各方主体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项目交易系统各角色的操作手册,提前熟悉系统相关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如下:
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
(四)关于应急处置方案。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应急处置方案,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江门市财政局备案。
(五)关于技术支持。各单位、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遇到系统操作等常规问题时,可通过平台在线客服或拨打400-183-2999获取技术支持。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如出现阻断性问题导致无法继续电子化交易流程或系统崩溃无法访问等应急情况时,可拨打开评标服务专线020-83523973、020-83523967获取技术支持,专线仅用于紧急技术问题服务保障,不提供其他非项目采购开评标过程中的问题咨询服务。对各县(市、区)首个上线运行项目,将通过模拟测试和技术人员现场保障等方式,确保各地首标项目顺利完成。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