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GPC-202103)”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32页《评分表》评审指标“6. 2020年1月-12月新增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数量: 2020年1月-12月投标人新增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数量(笔)。”的评分说明中“满分为100分。所有投标人中“政采贷”融资业务数量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其他按照与第一名的百分比折算。(“政采贷”融资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基于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质押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政采贷”融资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为准)”更改为“满分为100分。所有投标人中“政采贷”融资业务数量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其他按照与第一名的百分比折算。(“政采贷”融资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基于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质押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政采贷”融资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为依据,以投标人提供的贷款企业的中标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与政府采购合同关联性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于2020年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凭证依据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及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可于2020年或以前,但实际发放贷款的时间必须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发放贷款的凭证日期为准。同一合同、同一年内分不同时间发放贷款的,仍视为同一笔业务,只计算一笔业务数量。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证明材料涉及的企业必须为中小企业)”。
(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32页《评分表》评审指标“7. 2020年1月-12月新增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金额:2020年1月-12月投标人新增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金额(万元)。”的评分说明中“满分为100分。所有投标人中“政采贷”融资业务金额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其他按照与第一名的百分比折算。(“政采贷”融资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基于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质押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政采贷”融资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为准)”更改为“满分为100分。所有投标人中“政采贷”融资业务金额最高者为第一名得满分,其他按照与第一名的百分比折算。(“政采贷”融资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基于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质押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投标人上报人民银行的《“政采贷”融资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为依据,以投标人提供的贷款企业的中标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与政府采购合同关联性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于2020年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凭证依据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及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可于2020年或以前,但实际发放贷款的时间必须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发放贷款的凭证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发放“政采贷”融资业务证明材料涉及的企业必须为中小企业)”。
二、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2021年7月-2023年6月江门市财政局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放分配资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回执
代理机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