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会函〔2021〕2号
市直各单位,各市(区)财政局:
为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会计从业人员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江门反诈”服务号的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本系统网站、宣传栏、QQ群、微信群等载体,确保全体会计从业人员100%关注,达到“反诈宣传处处有”、识骗能力全面提高、防骗意识全面加强的目标,在全市营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涉财信息保护工作,做好各类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不要随意向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单位账户或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信息。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安全教育,提升会计人员对单位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确保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外泄。
四、强化内控监督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转变管理思想,提高对管理会计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专业技能;三是完善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建设,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四是成立监督小组,公正、透明地执行监督职责。
五、鼓励对违法犯罪行为举报
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单位人员遇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举报(市反诈中心电话:3260841、3260842)。
六、工作要求
为切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要认真按要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反诈工作宣传及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本部门的内控监督管理及财务信息保护,深刻认识和提高信息采集对会计人员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切实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等方面工作,并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请市直各单位,各市(区)财政局将有关工作情况于4月底前报送我局。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宋晋中 0750-3501733
行政政法科联系人:伍茵茵 0750-3507033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