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21〕2号
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税〔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有制定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形成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问题和建议的,请你们及时反馈市财政局(综合税政科),由市财政局统一向省财政厅反馈。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
江财综〔2021〕2号
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税〔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有制定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形成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问题和建议的,请你们及时反馈市财政局(综合税政科),由市财政局统一向省财政厅反馈。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