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雁红:
本单位已受理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答复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认为本答复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8日
领取文书地址:华园中路21-23号,联系电话:35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