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江财会〔2020〕8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0〕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组织和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市(区)有关单位具备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先完成个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按要求网上填写《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提交生成、打印,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申请表内贴上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公章后,按照单位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条件初审(注:市直单位可直接报市财政局),各市(区)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集中于2020年10月26日报送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本通知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给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请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协助通知属下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宋晋中、3501733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号9楼会计科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0〕21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