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近期,经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专家评审,江门台山市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成为广东省两个入选县域城市之一,预计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00万元。
一、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先行
省、市、县三级联动,省财政厅、工信厅、交通厅、能源局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江门、台山分别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工作专班。坚持规划引领,编制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 年),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合规,加强对设备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素参与
坚持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联动,地方财政按投资额的10%—20%配套补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实施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台山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改投”等扶持政策。加强项目谋划,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落实中央、省、市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充换电设施支持力度,提高企业投资意愿。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形成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探索运营新模式,激活消费潜力
积极探索开展资产整合、场地租赁共建、合作运营等新型合作模式,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与当地电网、邮政、物流等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与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等重点场景的充电需求,进一步提升充电设施使用效率;加强城乡融合实现新发展,加快推进公路沿线(重点为农村公路沿线)、公务用车、工业园区、邮政快递物流、旅游景区、社会停车场等场景建设和增加公共充电设施,带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文旅产业迸发活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供给能力。
试点示范期3年内,江门台山市计划总投资1.5亿元,在台山市全域范围规划新建充电站69个,建设120kW以上充电桩412个,场景覆盖公路沿线、社会停车场、工业园区等。下一步,江门市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运营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奋力打造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江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