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摸清我市镇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近期,江门市财政局“四举措”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基层镇街政府及属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行动。
一、凝心聚力,有序推进。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精神要求,引导各县(市、区)政府深刻认识开展镇街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审计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将国有资产管理中暴露的不规范问题“清单化”,根据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明确标准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压实各级责任,有序有力推进镇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落实落地。
二、全面清理,确保真实。围绕账务清查、重点资产清查、资产出租出借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四个方面,组织全市77个镇街及633个镇街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查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重点对镇街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车辆等重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
三、严肃纪律,提高质量。坚持严的工作纪律,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为要求,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暴露的问题,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取得“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台账好”的良好成效。通过清查发现存在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镇街共28个,涉及资产数量7,460项。
四、狠抓落实,健全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难以即时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引导镇街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加强镇街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强化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盘点清查、产权登记等日常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