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江门市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强化信息运用,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一是第一时间召开专项行动大会进行再部署、再动员,传达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制定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把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作为全市财政部门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好落实。二是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研究市以下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安排,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目标,印发专项行动方案。一是印发《江门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将上级明确的中央、省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我市重点监控范围。同时,适当扩大监督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市级部门的核心职能,将4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5项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主体责任,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工作清单,逐项梳理专项行动方案,根据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动作,聚焦我市重点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信息运用,协同开展一体推进。一是完成监控模块的本地部署实施。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完成数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的本地部署等工作,以数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为依托,通过规则运行及时发现疑似违规数据。二是研究配置本地规则。根据纳入重点监督范围的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以一体化大数据为基础,结合本地管理需求,形成明确细化、具备可操作性的预警规则,对疑似违规事项进行预警,促进防范资金风险。三是依托现有监控系统强化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充分利用数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通过监控模块实现对上级转移支付和市级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判断发现疑点,并做好排查整改。四是加强系统过渡衔接。积极发挥现有财政监控系统作用,利用“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动态监控功能代替人工审核,对资金支出情况等进行监控,在提高审核效率的同时保障的资金的规范使用,对财政资金支付实行全方位的监控。五是继续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等日常监控工作,与专项行动共同推进、相辅相成,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