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财政局主动顺应科技进步和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落实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用“数字化”改革支撑“便民化”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数字经济红利。2022年以来,鹤山市已有132个单位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截至10月底已发放299.28万份,已使用176.96万份,涉及金额8.22亿元。
一是转变思想,激发改革动力。坚持改革引领、 数据赋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格局。加大对财政收入、预算管理改革等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平台做好财政电子票据推广运用,帮助涉改单位树立正确认识,引导执收部门规范收费行为,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推动实现财政票据管理和社会化应用全程无纸化,打造便捷高效的财政票据服务环境。
二是强化培训,促进使用规范。加强学习《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财政票据管理相关文件,明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展业务培训,做好 ,普及电子票据基础知识和使用特点,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电子票据分发领用、库存查询、信息导入等操作流程,提升业务素养,强化岗位责任,促进电子票据规范使用。
三是运用监控,加强督查评价。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在线监管,运用绩效监控手段设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加强改革力度,切实降低财政票据管理和群众办事交易成本。充分利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契机,强化对各单位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情况的督查评价,提升财政部门政务服务水平和票据监管质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健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针对医保系统相对独立,与财政票据数据无法实时共享,增加各部门获取政府信息资源的难度,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医保报销入账试点工作,对涉及较多的政策、标准、规范等问题做好解释指导,通过系统对接等方式对医保系统(工伤、医疗、生育三险)进行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解决群众异地报销难题,提高群众获得感。针对电子票据系统与非税系统对接不够完善,积极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扩大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交互、信息共享等流转和应用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入账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