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江门市财政局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财政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江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江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认真学好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方式组织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内容,近年来通过现场+互联网直播方式举办财政系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36次,有效提高了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统筹资金,支持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全市安排法治建设经费持续增长,统筹财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我市连续三年进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行列提供财政保障。二是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治观念,严肃财经纪律,维护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权威性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三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深化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施“三项清单”管理,市级专项资金审批权限大幅下放。出台首批“免罚”“轻罚”清单,凸显财政执法的准度和温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落实依法行政,确保财政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依法办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流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机制,规范决策程序。编制《江门市财政端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手册》,完善17个业务领域资金管理流程,对财政资金分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从源头建立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财政管理和资金分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积极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线上移动办案,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推进会计监督检查五年全覆盖。三是强化法律风险防控。在重大财政决策、重要案件办理、重大项目研究过程中,由局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出具法律意见供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依靠法律“撑腰”,运用法律为财政工作“保驾护航”。
四、加强法治宣传,切实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浓郁氛围
一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学法计划,抓好财政干部全员法治素养提升。编撰财政法律法规学法试题,纳入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题库,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大节日和大型财政业务培训时间节点,宣传财税法律制度。全力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将法律法规融入部门预算编报各环节。江门财政在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解读。组建财政普法宣传队“送法上门”,开展财政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服务单位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搭建线上普法宣传平台,借助手机微信小游戏普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参加“民生热线”,在江门日报开设普法专栏,在市区公交车身开展法治财政宣传等让法治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