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稳经济政策,加快财政扶持资金兑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江门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近期,江门财政出台了《江门市稳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直达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财政稳经济扶持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拨付,并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受益企业。
《细则》在现有直达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管理范围,将中央、省、市级财政安排的稳经济扶持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稳经济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一是单独下达调拨资金。市财政对稳经济财政扶持资金实施专项调拨,单笔划拨到各县(市、区)国库账户,从库款上保证专款专用。二是加快稳经济资金支出进度。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推行电子化支付,简化拨付流程,原则上在受益对象确定后,根据主管部门提供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最终受益对象。三是健全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市财政加强对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稳经济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今年以来,江门财政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细则》的印发实施,正是准确把握当前财政政策,全面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的有力举措。《细则》规范了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稳经济扶持资金促进资金管理,加快了扶持资金拨付,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益,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江门财政将持续做好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将企业纾困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