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江门市于6月6日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综合施策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江门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做好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资金保障,切实扛起稳住经济基本盘的财政责任。
一、多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帮市场主体纾困渡难关
(一)减税费、降成本,“真金白银”惠及中小企业。一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减免政策。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安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全力做好资金调度,多措并举助力惠民利企“大礼包”直达快享。1-5月,全市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超80.50亿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超44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超29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7.50亿元。二是切实落实好租金减免政策。5月印发通知,按照“放管服”精神,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国有企业房屋的租金减免工作,简化租金减免审批手续,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主管部门。据测算,预计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国有企业房屋给予的租金减免额约1,774.76万元。三是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的降费政策。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 1-5月共减轻企业和个人用气用水负担约426万元。落实中小企业“政银保”保费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按期结清本息后对其缴纳的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今年以来兑现“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75.42万元。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通行费85折优惠措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1-5月累计减免超1.7亿元。
(二)稳投资、促消费,政策扶持激起发展“活水”。一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5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江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意见》,围绕专项债券储备、发行、转贷、使用全流程提出了10条具体可行措施,努力实现债券管理“安全、规范、高效”。截至5月底,2022年全市已争取专项债券额度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已发行140.87亿元,发行进度83.85%;已拨付116.13亿元,拨付进度82.44%;实际支出84.23亿元,支出进度72.53%,支出进度排全省前列,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二是加大财政资金补贴力度。支持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对立项的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2022年第二、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其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对第二、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到位并投入生产)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奖励;延续“新春暖企惠企十条”中促进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措施,追加购车专项补贴2000万元。鼓励摩托车“以旧换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补贴。三是开展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举措。积极用好用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再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实施普惠小微法人贷款贴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支小支农再贷款以及阶段性提高企业上市奖励标准等各项金融政策,主动靠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推动财政、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预计2022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金融方面的涉企奖励资金为2,816.76万元。
(三)给补贴、送奖励,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降低制造业企业厂房租金成本,对2022年前三季度在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内新租用厂房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生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自实际生产当月起给予租金50%的补贴;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21年增长10%及以上的,按照4-12月比2021年同期净增长额每增加15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项目贷款2022年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予以30%贴息支持。
二、打好就业保障“组合拳”,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就业是稳经济的重要支撑,江门出台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在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目前,我市累计为1700多家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约717万元,1.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缓缴860万元。二是实施社保缴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给予社保缴费5%补贴,每户不超过5万元。三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在实施免申即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目前,我市累计为2.69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703.63万元。四是实施扩岗补助。对符合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五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预计投入100万元用于全年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商务服务、批发零售、演艺等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
三、兜底政策织密“保障网”,着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在规定期间,缴存职工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均上浮10%;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在我市住房、生活、创业等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就业、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