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政府侧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江门市财政局组织修订了《江门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自2022年1月起正式施行。通过扩大授权支付范围、简化支付审核流程、全面推行电子化等三举措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扩面、提速、增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一是扩大授权支付范围,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扩“面”。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重新定义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取消政府采购资金只能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限制,将政府采购资金纳入授权支付范围。同时,在下达专项支出预算指标时,支付方式不再细化到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在实际支付时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择支付方式,提高预算单位的自主权。
二是简化支付审核流程,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提“速”。在人大批准年度预算后,市财政部门根据年初预算直接下达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项目用款计划,无需预算单位编制;在支付环节,市财政部门不再对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凭证进行审核,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填制授权支付凭证发送银行即可办理资金支付。同时,进一步优化基建资金集中支付流程,根据年度预算审核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以项目主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江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作为办理基建资金划拨依据,不再审核《江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申请书》,减少以前繁琐步骤,加快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支付。
三是全面实行电子支付,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增“效”。通过上线“数字财政”系统,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部推行电子化,实行无纸化支付和信息传递,预算单位录入支付申请、财政审核、代理银行支付、人行清算以及凭证回单等全部在系统操作,全面取消纸质申请和传递,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