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工作以来,江门市金融机构已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发放277笔贷款,发放金额41.02亿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近日,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印发通知,将“政采贷”业务推向新台阶。
一是新增线上融资渠道,助力“政采贷”加速度,减成本。借助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契机,充分依托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金融服务平台,打破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数据壁垒,新增“政采贷”线上融资渠道,企业申贷更便捷,融资成本更节约。截至2021年10月底,江门市已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完成5笔线上“政采贷”业务,涉及金额583.79万元。
二是借助技术手段,助力“政采贷”提安全,降风险。“政采贷”线上服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将金融机构与融资供应商约定的账户指定为采购人支付采购资金的融资回款账户,降低融资风险。在融资账户管理环节,中征平台将金融机构推送的融资成交信息和融资回款账户自动推送“云平台”,“云平台”匹配对应的政府采购合同后增加融资标记,并自动将融资回款账户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唯一账户,明确供应商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和锁定回款路径的唯一性。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助力“政采贷”严规则,优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和采购单位任意一方出现干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行为,均要承担相应责任,财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市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提升服务质效,不断优化江门营商环境,让“政采贷”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