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决策部署,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落实专班协调、考核激励机制等,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进度,有力推动江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截至2021年10月末,江门市获得新增债券额度123.1亿元,已发行121.36亿元,已实际支出使用85.77亿元,实际使用进度70.67%。债券资金发行以来,实际支出进度排名连续数月居全省前列。
一、加强组织保障,高位推动工作,为债券资金支出铺好“快速路”。江门市高度重视新增债券对于稳投资、稳增长、补短板的积极作用,加强项目管理顶层设计,由市领导牵头,从各职能部门甄选“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组建稳投资工作专班及财经专班,统筹推进债券管理工作,各市(区)参照设立,形成两级新增债券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一是靠前指挥。市领导多次牵头召集会议部署研究,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机构,四方力量有机组合,现场办公,有效衔接,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全市性、战略性、跨区域项目,科学谋划遴选储备一批“拉动作用大、迟早都要干”的高质量债券项目。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发挥各部门管理优势,集中迅速解决项目立项、可研、土地、环评等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三是精准投向。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上,将政府投资计划与预算管理相衔接,财政部门统筹考虑轻重缓急、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公益性资本项目;发改部门发挥熟悉项目优势筛选前期手续完备、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的项目;两部门优中选优,坚持集中投向成熟度高、增强经济增长后劲强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发债项目中在建项目超八成,续发项目近四成,确保债券资金发行后能快速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四是倒排工期、制定用款计划。督促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加快资金审批拨付流程,逐个环节跟踪进展,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支出使用。五是强化跟踪指导。针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召开专题会议或实地调研,认真查找原因,科学分析存在困难及问题,明确解决的思路和举措,及时协调解决瓶颈、打通堵点,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激励,健全长效机制,为债券资金支出装上“助推器”。江门市始终坚持把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作为拉动有效投资的突破口。一是建章立制。及时梳理政策法规、总结管理经验,出台《江门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确保债券资金提质增效。二是坚持目标引领。建立“一周一报,月度通报”的督导跟踪工作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及关键节点每日监测;每月设定支出进度保底目标和奋斗目标,形成“争先创优、你追我赶”良性竞争机制。三是建立考核约谈机制。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市委市政府“红黑榜”考核以及年终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对支出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由市分管领导亲自约谈。四是强化正向激励。明确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情况与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挂钩机制,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及时有效的市(区)给予新增债券额度适度倾斜。
三、充分运用政策,科学合理推进,债券资金支出跑出“加速度”。江门市加强对债券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充分吃透政策,依法依规组合推进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一是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转贷债券资金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转贷至各市(区),同时要求各市(区)原则上债券发行后一个月内将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上,避免将资金滞留国库或沉淀在部门单位,保障债券资金及时使用。二是用好用足库款调度财政政策。在债券资金发行到位前,对列入发债范围且急需支付的项目,根据财政库款情况,按程序安排库款予以垫付,保障项目正常推进;债券发行到位后,按规定归垫库款,形成良性循环。三是合理优化支付条款。项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合规优化支付条款约定,加速债券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签订了工程预付款条款并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依法依规支付工程预付款,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四是科学安排发行计划。根据“按项目进度分批次发行”管理要求,科学安排发债项目年度发行计划,持续优化资金投向,提高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五是谨慎开展项目调整。对极个别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短期内难以实施的债券项目,按省统一部署及时按程序调整用于符合条件的成熟项目,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