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扎实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近日, 江门财政印发《2021年度江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聚焦八个方面加强2021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江门财政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会等,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二是明确任务清单, 统筹规划全年法治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展示我局普法履职成果。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2021年财政普法内容,实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情况调研,全面总结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经验成果,谋划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是完善规章体系,推动财政法制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印发《江门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计划制定、修订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国家法规数据库管理,提高法规数据库的更新频次,促进有效利用、科学运用。
四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承接上级财政部门委托、下放事项,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时限要求,不断提升政府诚信和依法行政水平。编制财政部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衔接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知晓率和信任度,方便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六是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提升财政日常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期满前评估工作,推动完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业务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加强局法律顾问日常业务管理,重视和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让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到财政管理、决策、执法等具体工作中。
七是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开展线上移动办案,以信息化手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三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严格落实《广东省财政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建财政普法宣传队伍,发动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结合全市大型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形式,运用新媒体重点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1年度江门市财政局学法计划》,开设局长办公会议前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举办2场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展示财政法治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