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中央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普惠性减税政策以来,江门市财政、税务部门坚持“能快则快、能优则优、能简则简”原则,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多项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和措施,以“放水养鱼”的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业户普遍享受到减税降费带来“真金白银”般的实惠,为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涉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和减免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等事项。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全市享受政策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占总体登记业户约75%,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税销售额涉及业户累计72.38万户次,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超21亿元。降税负,促发展。受国内经济发展放缓,国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响,本来行业毛利率就不高的小微企业日常经营愈加困难,营运资金更紧张。近年来,落实政策优惠后,我市主要行业税负明显下降,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小微企业腾出的资金基本用于经营周转和再投入创新发展。保运转,促就业。税收优惠及时兑现和持续发力,为业户生产经营带来切实红利,在帮助新办企业存活、促进复工复产、吸纳人员就业、提高福利待遇和刺激其发展壮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降成本,促消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让前端供货价格更低,从源头到中间商层层减轻负担。同时,也促使商家推出多种产品优惠套餐,传递至下游环节,从而有更多让利空间提供给消费者,促进消费改善民生。
下一步,我市通过推进“网格化”服务、优化“清单式”管理等措施,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已明确继续执行的制度性减税政策,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夯实经济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