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精准“投、干、扶、帮”,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5097户16659人全部达到“八有”脱贫标准并100%如期退出,实现动态清零,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5,974元增加到2020年的21,087元,对口扶贫协作广西崇左市龙州、宁明、大新、天等4个县和对口支援的四川甘孜州康定、泸定2个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我市连续4年在省扶贫成效考核中均获得“好”的等次。
2021年,江门市财政局农业和资源环境科获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康定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江门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健斌获四川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涉藏县携手奔小康先进个人,江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林琳被评为广东省消费扶贫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坚持真金白银“投”,打下脱贫攻坚的“强心针”。2016-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逐年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累计投入脱贫攻坚和对口协作资金17.2亿元,年均增长47.66%,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同时出台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坚持改革创新“干”,当好脱贫攻坚的“助推器”。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精准医疗救助+人身意外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工作机制,落实全省首创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和重大疾病100%保障资金支持。探索创新边缘贫困群体帮扶机制,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2020年全市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完成交易总额1,819.47万元,预留份额、完成交易额均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精准定位“扶”,牵住脱贫攻坚的“牛鼻子”。2016—2020年发放生活费补助资金7,492万元,免学费补助资金1,362万元,没有一户一人因贫辍学和因学致贫。全市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开展对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督查,对排查动态新增的全市62户重点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跟踪落实。推动100条相对落后老区村道路改造实现硬底化。
坚持造血扶贫“帮”,交稳乡村振兴的“接力棒”。建立产业、就业、创业“三业并举”的扶贫造血机制。五年来,我市累计建成规模产业(资产收益)项目201个,涉及资金1.06亿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532户,人均增收2707元。如恩平横陂青蟹养殖基地扶贫项目,采用“产业+基地+公司+贫困户”发展模式经营,将产业帮扶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入股基金,推动横陂镇青蟹养殖产业向规模化、工厂化升级转型,带动当地就业人数超1000人,70户贫困户全部摘下“贫困帽”。
下一步,江门财政将持续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乡村振兴开辟“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