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规定,坚持“三个一”抓好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按规定需公开预算的1126个预算单位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预算公开,其中678个所属单位(即二级预算单位)首次实现了预算公开全覆盖,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一盘棋”高位统筹推进。江门财政充分认识推进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加快构建现代财税制度的必然要求,实施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体现,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创新举措。一是落实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法定职责。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公开主体责任,所属单位预算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公开,较财政部要求时间提早一年。二是坚持“一盘棋”高位统筹,从预算编制环节就谋划公开事宜,在“数字财政”系统增加统一公开模板设置并开放给各市(区)和各部门单位,按照一个系统、一套表式、一个规范做好公开基础工作,并专门发文明确公开要求、操作流程等,统一通过全省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审核流程完成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合规、完整。
“一竿子”到底强化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在各级政府或部门统一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二是建立部门联系机制。制定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联系清单,明确公开事项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公开报告网址的维护管理,确保公开网址能够正常打开,公开报告永久保留。三是建立专责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所属单位首次进行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建立专责工作机制,并组织预算公开“回头看”,由部门和所属单位对已公开的预算信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
“一张网”铺开通报考核。以迎接财政部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预决算公开通报机制,落实考核制度。一是主动积极迎检。制定《江门市财政局迎接财政部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并对重点检查科目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建立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常态考核机制。将各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江门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或在上级考核中被扣分的,予以考核通报。三是将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在各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要求各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管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不断优化本地区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公众对预决算信息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