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能否打赢“三大攻坚战”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鹤山市财政局抓紧抓细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以赴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
目标不变,强化财政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2020年重点经济工作中被列为“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鹤山财政强化财政保障,助力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20年,鹤山市预算安排精准扶贫资金683万元,江门市下达扶贫专项资金341万元,主要用于对低收入人口医疗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等扶贫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关键处”,并于9月底基本完成扶贫资金支出目标。二是落实扶贫政策。坚持把粤桂两地扶贫协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着眼扶贫协作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2020年上半年共安排专项资金 421万元用于广西崇左龙州县扶贫协作,强调注重实效,实现精准帮扶。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按各镇(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把扶贫资金分配下达给各镇(街)统筹使用,并实行镇级报账管理,通过压实镇级作为帮扶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进一步调动镇级开展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加大扶贫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据统计,全市现有7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达到省关于贫困户脱贫达标退出的“八有”标准要求,并按程序办理了脱贫退出手续。
标准不降,坚持绿色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鹤山财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拨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83万元,重点用于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及审核、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项目等,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整治,有效提升空气质量。二是推进碧水攻坚战。安排3000万元用于河长制专项工作,推进河长制示范县创建,促进水质根本好转,长效持续改善水环境;拨付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6万元,主要用于雅瑶河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雅瑶、昆东)项目区工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等,确保水质稳中向好;推进沙坪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江河湖库水环境治理。三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按照“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基本原则,有序开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安排对镇(街)垃圾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186万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运维经费459万元等,促进源头分类、充分回收,有效控制污染、改善环境。
力度不减,严守安全底线切实做好债务管理。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关口。鹤山财政坚持底线思维,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加快新增债券支出进度,促进防风险与促发展有机统一。一是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化解风险、确保平衡”基本原则,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稳妥、有序、分类化解鹤山市隐性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规融资行为;全面排查存量项目,在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的前提下,严防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严格按照规定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公开,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债券申报工作。抓住中央加大加快债券发行力度的政策窗口,全力做好抗疫特别国债、特别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成功获得再融资债券额度1.76亿元、政府专项债券额度9.21亿元,获得抗疫特别国债1.0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特殊直达)3,298万元,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进发债项目建设进度。完善相关部门资金审批操作流程,加快项目投资审核进度,缩短支付流程时间,避免资金沉淀;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升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专项债券支出到项目单位9.21亿元,支出进度100%;实际支出到项目5.6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