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审计、发改、财政联合调查组对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走访镇(街)、市(区)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确定培训专题,于近日举办了江门市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班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法律顾问、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专家杨志坚律师授课,市直86个一级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230多人到现场参加培训,各市(区)直属预算单位、各镇(街)近800人以视频直播方式参加。
杨志坚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和我市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存在问题,着重就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等相关业务进行解读和辅导。针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以及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析实际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加深了大家对政府采购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杨志坚律师就大家在工作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及时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指引和帮助。
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健斌同志主持培训并总结,希望各级预算单位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吃准吃透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结合前期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政策理解有偏差、操作不够规范、采购效率低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一是正确理解政府采购的内涵与范围。要从采购主体、资金来源、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因素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对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设项目,要正确适用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采购活动。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相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得与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上级管理文件相抵触,着力提高执行力,同时兼顾公平竞争,促进政府采购有序、健康发展。三是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将更大权限下放基层单位,以“放”突出“管”的重要性,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既要讲公平也要讲效率,依法明确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照本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四是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各级政府要在优化服务方面积极探索,不断简化工作流程,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各采购人对不属于公开招投标范围的应依法以非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对属于依法自主采购的要充分运用自主权去择优选取,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宗旨,以提高政府采购能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五是不折不扣执行新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针对新政策的出台,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务必做好指导、监督和宣传工作,应落实到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环节。
本次培训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讲解为主,兼具实用性和操作性:一是进一步增强互动交流。主会场现场设置答疑环节,由授课人就参会人员的提问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答疑。会后还收集各方反馈问题进行答复;二是评价反馈情况良好。据收集统计现场参培训人员填写的《培训效果评价反馈表》显示,本次培训对象对培训综合感觉满意的近95%,无不满意反馈;从培训内容满意度情况看,近62%的培训对象认为本次培训对其工作提供很大帮助,其他培训对象认为对其工作提供了一定帮助; 会后跟踪各市区反馈良好,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下一步,财政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继续推进落实好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