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作为“六保”内容之一,是十分紧要、必要和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今年以来,江门市财政局紧紧抓住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公共财政属性,牵头全市各部门,制定“保基本民生”工作清单,切实做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脱贫攻坚等民生保障工作,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1-7月,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161.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85%,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切实兜牢我市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强保障,支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一是坚决做好抗疫资金和物资保障。截至7 月底,全市各级财政紧急统筹安排防控应急经费(含上级补助,下同)3.08 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07 亿元(含上级补助),切实支持医院改造建设、医疗设备和防疫物资购置、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等方面,同时加快支付流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排、调配和拨付,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投入1276万元支持我市建成13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使全市单日最大检测能力从疫情初期约300份提高至超过6000份(预计年底前单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2万份),目前各市(区)至少有一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核酸检测服务。三是加快建设医疗卫生重点项目,争取将市新三甲医院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专项债范围。当前,市新三甲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两个项目已完成立项,并获准纳入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范围,获批资金共1.5亿元。
补短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多方筹集资金提升医疗卫生水平。2020年市本级财政新增安排2300万元用于高水平医院建设。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医疗卫生经费41.67亿元,落实符合相关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二是加大基层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2020年安排医疗卫生系统培训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全科医生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技能培训以及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等。
兜底线,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切实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兜”住困难群体。一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今年3—6月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并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将城乡无固定工资或离退休金收入的“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目前我市3-6月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按时完成发放,累计发放27.6万人次,发放金额5131万元。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护力度,2020年1月起,我市孤儿集中供养最低标准提高到2200元/人/月,分散供养最低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月,比省定标准高380元/人/月和690元/人/月。三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累计直接减免7.5万家用人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3.04亿元,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减少医保缴费负担4.41亿元,向7千多家企业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52亿元。
促均衡,推动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一是建立并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2020年全市共安排8.43亿元生均经费。二是全力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1.6亿元,确保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全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渡过疫情难关。采取一次性预拨生均定额补助、发放民办幼儿园教师稳岗补贴、支持民办幼儿园贷款贴息、办学场地减免租金等多项措施帮扶幼儿园渡过疫情“寒冬”。
助脱贫,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级财政投入脱贫攻坚资金5.61亿元,同比增长25%,在应对疫情防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推进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深化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两线合一”改革创新,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将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6月底,在现行标准下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5,097户16,659人全部实现脱贫目标并有序退出,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提升”目标。2016至2019年连续四年在省扶贫成效考核中取得“好”的最高评价。大力支持做好广西崇左市、四川甘孜州等对口帮扶任务,截止6月底,对口帮扶的广西崇左市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四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