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门市财政局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用好“保、稳、减、扶、促”五大抓手,为我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保”,强化财政保障职能。一是迅速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截至5月5日,全市共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资金10.18亿元,其中应急经费2.32亿元(含上级补助),全力保障复工复产“30条”、“1+N”系列政策资金需求7.86亿元。二是千方百计做好“六稳”“六保”“三保”工作,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制定落实《江门市本级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工作方案》,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5.03亿元,压减比例近16%。三是印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稳”,支持推动稳就业保民生。一是先后出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2条、引导务工人员返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5条、2.0版“促进就业九条”等政策,强化“缓、降、返、延、补、加”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实现就业,预计全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动者发放各类补贴资金1.76亿元,相关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合计3.25亿元。二是预计投入约6000万元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工作,将新增惠及500人,全市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人数超7万人。
“减”,切实化解企业资金压力。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打出“免、减、缓、降、返”的组合拳,预计全市将为7.08万家用人单位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32.25亿元。落实租金减免政策,预计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以实现减租约3,450万元,全市可实现减租约1.25亿元,是全省范围内减免租金期限最长的城市之一。全力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针对抗击疫情及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截至4月底,我市实施多项政策支持防疫抗疫共减免税费9.73亿元(含延期缴纳税款),惠及纳税人及缴费人62.67万户次。
“扶”,精准扶持激励企业发展。对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兑现提前复工奖励400万元、技改(扩能)补贴资金503万元,推动我市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从1家发展到16家,防护服生产企业从无到有。在全省率先预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45万元,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683万元扶持资金支持高水平科研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科技研究;安排2020年市级专利扶持资金1,119万元,促进我市专利事业发展;兑现超1亿元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兑现超1亿元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加快达产扩产,对297家新上规企业兑现2,970万元省级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促进企业上规模发展。
“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我市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券11.8亿元发行后,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近期上级下达我市第二批专项债券22.5亿元额度,发行后我市将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二是积极梳理上报医疗卫生、民生保障、污染防治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补足医疗卫生短板。三是促进消费潜能释放。统筹安排5670万元用于发放电子消费券,支持“乐购侨都,约惠江门”消费活动,首期发放3200万元带动我市消费超亿元,目前第二期完成发放1000万元,将进一步激发大众消费活力。积极鼓励汽车消费,对每辆“国六”标准汽车给予1000元或2000元购置补助。四是支持农业促生产保供给,市本级统筹安排750万元支持临时性调整农业“政银保”政策,并实施农业贷款贴息纾困;同时,全市统筹安排961万元实施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保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稳定。五是推动文旅产业市场复苏,市本级统筹安排805.8万元,用于政府贴息补助、全域旅游奖补资金、旅游宣传与扶持方面;追加135万元,进一步落实江门市促进文旅产业发展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