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用好财政政策工具,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从八大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市战疫情、稳经济“1+N”组合政策的一环,《措施》坚持开源节流并重,防范财政运行和债务风险;坚持优化结构,节用裕民,确保兜住“三保”底线;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刀刃上,确保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切实抓好财税收入组织工作。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基础上,强化税收征管,挖潜堵漏,应收尽收,并组织好非税收入。
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支撑作用。加强闲置政府国有资源资产盘活统筹,进一步梳理政府单位闲置资产,科学合理分类处置、盘活。探索混合所有制,优化股权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源资产配置效益。
加强土地收入谋划。统筹有序推进土地出让计划,加紧完善计划出让地块配套设施,推进垦造水田指标交易,加大拆旧复垦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充分用好中央稳投资、促发展政策。一是用好用足新增债券,争取医疗卫生等领域更多项目获得新增债券资金支持补短板。二是加快储备交通运输等PPP项目入库,统筹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加大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撬动效应,全市新增和调整优化结构统筹安排不少于3亿元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实体经济、消费、农业等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建立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资金统筹机制。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严控新开增支口子。二是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腾出的资金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及保障重点支出。三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实施预算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财力保障新增政策性增支需求。四是实施全面绩效预算管理,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加强全市库款的统筹调度,密切关注收入入库情况,做好库款余额和保障水平的测算,确保各级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切实保障防控经费、“三保”和各项重点支出。一是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推动我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二是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控,落实好首位责任,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各级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三是落实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重点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抓财税工作的能力和责任。强化理财用财,按照职责把公共资金管好用好,取之有道,用之合规。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明财经纪律,财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纪者严肃追责,维护制度权威和良好财经秩序。
《措施》配套形成责任清单,压实各市(区)、各单位具体职责,确保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同时,形成《江门市本级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国家、省和市重点领域支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