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17〕11号
各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粤财综〔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江财综〔2017〕11号
各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市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粤财综〔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