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从严治党,勤政廉政。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强、班子团结协调、党内制度健全、职能正常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充满活力的坚强堡垒。
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局领导班子正确决策、改进工作、任用干部当好参谋,提供服务。
三、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各类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自身建设。
四、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支委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支部活动计划;分析党员思想、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改进措施;讨论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讨论决定对犯错误党员处分等重大问题。
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理论学习,增强党性,牢记宗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七、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中旬(在职党员支部一般为16日,老干党支部一般为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主要内容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党课、观看电教片、下乡调研等。
八、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在党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活动,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九、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审批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十、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