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公正廉洁、依法理财、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廉政有关规定。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好处,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以身作则,联系群众,善于听取群众意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下级工作人员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坚持请示汇报。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增强工作责任心,工作讲求质量和效率,办事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工作无积压,按时完成任务。
六、遵守各项法规和工作制度。执行国家公务员条例,履行公务员义务;认真实施财政、经济、财务有关法规,坚持原则,依法、按章、按程序办事;遵守岗位责任制和考勤、保密等项制度。
七、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知识学习和理论研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之达到所在职位(岗位)应有的学历和专业水平,能胜任本职工作。
八、注意个人修养,讲究语言美,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和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注意个人办公环境的整洁。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妥善使用公用设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保障机关安全。
十、积极参加本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有关学会、协会等组织的文体、学术等项活动,活跃机关,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本守则从一九九九年九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