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9日
单位性质:江门市财政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政策、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融资资本运营管理;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融资资金的筹措、调度、使用、管理、核算和绩效评价;参与国债和地方债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审核和监督。
(三)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余额限额管理;建立财政、国资、土地资源统筹机制;以及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和公开、风险预警、债务平衡及应急处置机制;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配合做好其他项目的贷款业务。
(四)负责制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履行PPP财政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有关部]月建立PPP管理架构和工作协调机制;编制PPP年度和中长期项目开发计划,负责建立和管理PPP项目库和专家库;负责PPP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财政资金安排和监督等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和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根据授权组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并受托代行出资人职责、履行保值增值责任,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制定政府投资基金年度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及考核评价。
(六)指导各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PPP管理以及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工作;承办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