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监督,持续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城管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方面
1.2024年度全市城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3296宗(其中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6宗,准予许可6宗,包括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4宗,砍伐、迁移树木行政许可2宗)。
2.2024年度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处罚方面
1.202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2009宗,罚没金额2855.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6.46万元,包括城管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总数为263宗,罚没金额914.88万元(其中本单位办理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万元)。各乡镇(街道)办理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总数1746宗,罚没金额1941.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6.46万元。
2.2024年度本单位办理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方面
1.202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强制总数为21宗,包括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总数为4宗(其中本单位实施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各乡镇(街道)实施城市管理类行政强制总数17宗。
2.2024年度本单位实施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检查方面
1.202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总数12592宗,包括城管部门开展行政检查总数为1560宗(其中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总数为2宗)。各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类行政检查总数11032宗。
2.2024年度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202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二、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强化法治引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一是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收集、研判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党组会议会前学法等,常态化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和依法履职能力培养工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年内举办“江门城管法制课堂”13期,全体干部百分百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考试成绩百分百达到优秀,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突出讲政治、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在执法一线、关键岗位发现、识别、选拔担当有为的干部5人,有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墩苗培养,在行政执法案件讨论、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单位公职律师作用,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
(二)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严格依法履职,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一是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在全面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减免罚清单的基础上,修订规范性文件《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适当裁量提供制度支撑。制定行政许可办理制度,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完善城管系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则实施行政许可。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将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的城管行政处罚事项录入“粤执法”法规库,带动全市城管系统全面使用“粤执法”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推动执法程序、文书标准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均由部门内设法制机构会同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执法依法合规。三是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坚持运用“综合查一次”执法机制开展行政检查,优化涉企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避免执法扰企,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建立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施《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案件移交操作指引》,促进审批、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对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内容,利用城管系统普法基层阵地资源优势和城管系统法治人才力量,开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和管理服务工作,争取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分级分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工作,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好信访事项“双交双办”工作,年内无作为被申请人的信访复查、行政复议案件,无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三)聚焦重点领域治理,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城市管理重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2024年,全市城管系统(含乡镇街道)共办理城管领域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009宗,坚决惩治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定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江门市区规范摊贩经营疏导点设置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县(市、区)规范设置摊贩疏导点71个,可容纳摊贩5344档,全市累计劝导沿街商铺占道经营11.23万宗,清理小摊贩摆档17.45万宗,有效减少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二是强化违法建设治理。专题研究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违建巡查,坚持边摸排边治理,对巡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建行为依法查处,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776宗,面积62.96万㎡,有力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三是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每月开展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部门日常执法巡逻1402次,立案查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113宗,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四是打击非法经营城镇燃气行为。与云浮、茂名、阳江、湛江等周边城市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及举报机制,定期通报会商液化石油气监管问题。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累计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84宗,处以罚款154.62万元,其中运用“两法衔接”机制打击“黑气”36宗,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宗4人、处以行政拘留4人。
(四)落实指导监督,助推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指导下,积极配合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落实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责任。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评估和管理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科学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下沉。编制江门市地方标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作业指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通过典型案例研讨、现场督导、以案释法等方式,持续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传帮带”,为乡镇(街道)实施城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职权下放重放轻管、涉企乱罚款问题等城管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城管领域综合执法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指导督促个别单位落实整改实施行政处罚事实依据不充分、执法程序和文书不够规范,办理行政许可案件审查不严谨、效率不够高,履职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促进全市城管系统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协同机制。积极发挥“一委一办一平台”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与基层综合执法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但对照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目标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主要存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以及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的问题。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间的监管衔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机制,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推进城管系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精细化管理,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研究办理系统整合优化,持续推进并联审批、信用监管。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非法经营城镇燃气、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城管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城市顽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坚持通过开办“江门城管法制课堂”、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典型案例研讨、现场督导、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上级部门调整基层执法事项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下放基层行政执法事项梳理评估和下放事项调整回收工作。按照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实施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继续健全与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效能,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城管力量。
专此报告。
附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docx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