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2022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22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宗,准予许可4宗。
(二)行政处罚方面
1.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宗,罚没金额6.6万元。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4宗,罚没金额6.6万元;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2022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方面
1.2022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2.2022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检查方面
1.2022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2.2022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情况
2022年度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二、行政执法总体特点
(一)完善制度保障,强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聚焦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先后制定、修订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修订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两次组织业务骨干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类、建筑垃圾处置类、砍伐树木类等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与案卷评查,及时对案件存在的程序证据纰漏提出纠正意见,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裁量适当。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编号和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持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注重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优化整合法治资源,注重队伍能力培养。一是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常态化、高位推进执法队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合规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持续开办“江门城管法制课堂”,组织全市城管系统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和相关城管业务法律法规,全战线、全覆盖培养城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整理、编印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切实增强全市城管系统执法队伍党性修养和法治素养。四是注重城管领域法治人才培养,梳理城管系统法治人才清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参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城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工作,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持续深化全市城管系统“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开展城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研究并梳理江门城管系统纳入工建平台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13个涉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无差别服务“一窗受理”“市内通办”。三是优化再造“获得用水用气”流程,组织开展供水、供气行业收费项目自查工作,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实现企业用户办理用水、用气接入成本为0,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全面优化城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但仍存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能力与城管领域综合执法需求存在差距,以及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仍未形成联合执法合力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重点领域城管综合执法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管领域综合执法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重点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市容环境秩序整治、燃气安全监管、建筑垃圾处置等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全力配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现审批、监管、处罚联动,厘清市、县、镇(街)三级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权限。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加快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加大业务指导和协调监督力度,在落实执法重心下移的同时提升城管领域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城管系统执法监督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科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和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持续做好城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沟通,进一步明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形成城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执法合力。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继续优化“获得用水用气”各项指标,补齐短板弱项,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进智慧城管平台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涵盖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智慧城管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供水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推进打造市、县(市、区)两级智慧城管系统监管平台,力争早日形成“全市一张图”。
(四)深入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办好“江门城管法制课堂”,提升城管系统干部“守法、学法、用法、普法”法治素养。组织城管队伍法治思维及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城管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紧扣关键时间节点,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创新形式加强法治宣教,开展多形式、多领域、深层次的城管领域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让法治工作真正服务于民。
附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