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建〔2018〕484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司办〔2023〕42号)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通过传真、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给我们,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小姐、杨先生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835626、3506227
传真 :3835600
电子邮箱:jmscgjhjwsglk@jiangmen.gov.cn
附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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