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告,对《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7月13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收到反馈意见一条,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在办法中明确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另外,政府部门要公开相关场所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市民清楚去向和合法处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
采纳。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了要“落实建筑垃圾相关处置设施、场所等保障措施与扶持政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第十二条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消纳、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民众建筑垃圾处理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