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女子摆摊被城管没收摊位车”的视频,事件疑似发生在我市,引起网民关注。经核查,视频内容与事实不相符,为不实报道,现将当天(4月12日)真实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视频中的女子当晚在执法点旁的花圃外围石墩处歇息,因与锅碗等物品同时入镜,被误认为摆摊的档主。锅碗等物品是档主陈某暂放在路边的。
新会区圭峰会城综合行政执法队于4月12日晚,对南湖壹品等多个占道经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发现流动摊档占道经营约30余档,经劝导,流动摊档现场撤离。个别档主在执法人员离开后再次返回该路段摆卖。执法人员对劝导不改的“猛男猪腰汤”摊档,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物品(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于熟食难以保存,执法人员现场将熟食及相关器皿交还当事人陈某(当事人将锅碗等物品暂放置路面上),并通知其按照法定流程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影音记录,全程文明执法,并未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当事人已于次日(4月13日)取回先行登记保存物品。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媒体的监督,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未经证实发布的不实网络信息,更不要随意转发扩散,不要当谣言的“扩音器”,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