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叶朗明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树木管理的建议(第1048号)收悉。经综合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局及各相关单位均十分赞同叶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树木管理的建议。
一、我市城市树木管理情况
(一)城市树木修剪情况
城市树木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的同时,由于树枝干枯、树体倾斜、树干腐朽、根系受损等情况影响,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遇到强风、台风等极端恶劣的天气,容易导致树枝坠落、树体倒伏等风险,会造成城市交通受阻瘫痪,甚至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叶代表建议中反映树木过度修剪的情况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期修枝整形。行道树根系生长空间有限,容易出现“头重脚轻”现象,需通过定期缩冠修剪,控制高度,保持树木生长平衡,消除安全隐患。您反映的潮连大道、江侨路潮连桥旁等处树木修剪属此类情况,如江侨路潮连桥旁的乌墨由按7.5-8米的高度进行修枝整形修剪,修剪后树木保留基本骨架,高度、造型达到一致,现已恢复树木正常形态。
2.消除安全隐患。由于前期考虑不周,树木生长与市政设施、供电线路、建筑等发生矛盾,为使树木与上述设施、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需定期监测,及时修剪以消除隐患。由于部分树木修剪整形间隔时间较长,分枝点高,加上施工作业位置局限,施工单位修剪时未能严格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操作,对此,我局及会同属地城管局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督促整改,发出《提醒函》制止有关不按规范修剪行为。
3.工程施工影响。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对市区道路、小区进行升级改造。相关项目施工对浅根系树种根系造成一定影响,为避免树木倒伏并尽快恢复树木水分平衡,施工前需对受影响的树木进行修枝整形修剪。
(二)绿化树种选择情况
根据《江门主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规划》《江门市公园城市品质提升规划(2021—2023年)》对行道树骨干树种的有关要求,我市新建道路在绿化设计过程,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配置树种,因地制宜,根据生长环境优先选用无忧树、火焰木、风铃木等观花树木及海南红豆、仁面树、竹节树等安全美观的常绿树木,在美化、绿化的同时减少对市民生活、安全的影响。
叶代表建议中反映树木换种的情况主要发生在老城区道路,上世纪80、90年代种植的部分树木因种植时树种选择、种植位置考虑不周,经多年生长,树木地上部分过于贴近楼房而向外倾斜生长,加之树木根部生长空间受限,“头重脚轻”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道路改造时,对生长健康、树态正常的树木主要通过扩大树池、加强支撑等方式确保树木生长,因道路空间不足无法扩大树池的及时调整树种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严格审批、精细管理
1.完善城市树木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与城市绿化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完善专家论证及公众参与制度,明确申请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报批文件关于征求居民意见和专家评审论证的要求;并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做好审批结果公开公示,迁移、砍伐、缩冠修剪树木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进行公示。
2.加强城市树木修剪管理。修订《江门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与城市绿化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树木修剪监督管理,建立城市树木修剪计划、台账,实施前制定施工方案,数量较大的修剪项目组织专家现场论证。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将树木修剪相关技术指引转发至各镇街及相关部门,督促按指引落实;指导辖区范围内的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安全需要而修剪城市树木提前向属地城综局进行报备,由属地城综局对于修剪方案给予专业意见,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修剪。针对部分单位、物业小区不按规范修剪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城市树木养护管理。印发《江门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指引》,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定期组织到各县(市、区)调研督导,督促各地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城市公园绿地树木养护管理和巡查。组织开展全市性园林绿化管理技术培训,2021年10月以来,先后举办全市园林树木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培训、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专项培训等培训5次,320人次参加;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组织举办园林绿化相关培训22次,980人次参加,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持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监督、数据管理
1.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立法。2017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公布,《条例》规定市区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采伐林木;2018年,市政府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江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职责分工及保护管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编制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计划将涉及城市绿化树木保护的立法项目列入规划草案。
2.加强城市树木科学管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内绿地、树木进行统计、造册登记,逐步建立城市树木电子档案,对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行道树等城市树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信息。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我市于2018年完成了对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将经普查、核查确认的古树名木树种、位置、编号、胸径、树龄、管护单位等信息录入《广东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古树名木制定二维码信息保护牌,实行动态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综局组织各县(市、区)对树龄50年以上不满100年且具有较大保护价值的树木作为古树后备资源进行普查,普查后参照三级古树保护措施对古树后备资源实行建档和保护。
(三)科学规划、专业管理
1.科学选择树种绿化。严格按照《江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年)》及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开展城市绿化相关工作,编制《江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江门市公园城市品质提升规划(2021-2023年)》,树种选择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采用乡土树种为主,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配置树种,乔、灌、草合理配置。因地制宜,根据生长环境尽量选择耐涝抗旱、生长较强、根系适中、抗风力强、安全美观的树木,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减少对市民生活、安全的影响,减少养护成本,并尽量减少对树木的修剪频率。
2.营造多样化植物景观。在植物景观营造上,因地制宜,强化现有花景,选择特色观花树种,构建春有风铃木、木棉、无忧花,夏有凤凰木、火焰木、荷花,秋有美丽异木棉、小叶紫薇、木芙蓉,冬有大腹木棉、宫粉紫荆、红继木,四季有簕杜鹃的花景体系。在新建公园、道路,选择常绿与开花树种相结合的方式,在树种的选择上以开花树种为主,形成规模开花效应,根据季节、花色、特性种植不同的树种,形成一路一特色、四季有花赏的景观特色。如东湖广场、釜山公园、天沙河岸、东海路等处的水红簕杜鹃,每年秋季到次年春季,花开艳红、喜庆热烈;在双龙大道新种腊肠树,与白石大道连接,形成长达6公里的腊肠树观花大道。圭峰山绿护桃源的樱花、白水带桃花园的桃花或者是成为网红打卡点的紫花风铃木花圃,每年花开季节吸引游人纷纷而至,流连忘返。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