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市辖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受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市辖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公众充分了解该规划,现对《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市辖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
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市辖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市辖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三区的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786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为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方案稿)相配合,本次规划期限建议为2021—2035年。
(四)规划目标
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核心,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逐步建设以焚烧减量和综合利用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规划期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填埋量零增长,符合城市生态格局,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近期规划(2021-2025年):完善现有设施,向垃圾焚烧转变。
远期目标(2026-2035年):建设环卫处理产业园,完善其余垃圾处理场。
二、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35653
通讯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7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0-34121829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地址
见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