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公告导读
选聘单位: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岗位人数: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5日截止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加强江门城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城市管理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效果,经研究,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事业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熟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热心公益,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监督;
(四)年满二十三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下,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职责权限包括:
(一)监督全市城管系统(包括乡镇街道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违法或不当执法的线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积极主动反映人民群众对城管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评议和行政处罚听证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宣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意义和规范流程,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参加其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下载《江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见附件),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发送电子邮箱:jmscsglhzhzfjfghxfk@jiangmen.gov.cn,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5日。
(二)审核批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三)聘用
审核通过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颁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书及证件。
四、聘任期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予以解聘并收回证件。
(一)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和义务的;
(三)违法开展监督活动或者以权谋私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执法监督员的;
(五)其他情形不宜继续担任执法监督员的。
五、其他事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