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法规信访科反映。
特此通知。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8日
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键之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如期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经研究,提出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指导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二)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省、市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等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规范本部门权责清单,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杜绝“体外循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稳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改革成效评估机制,复制推广改革典型经验做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全力推进《江门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规项目的制订。围绕中心工作和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活垃圾管理、市容管理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制定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
(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成立江门城管法律顾问团,发挥其在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融合发展,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积极推广“互联网+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八)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指引。制订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卫类、户外广告类、大气污染类),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查工作。组织执法证到期人员通过考试换领新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和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经费投入,配置齐全的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全面推进 。推进 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的配套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栏目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 回应,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回应机制。
(十一)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二)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十三)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便民化和规范化水平,落实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和案件数据信息录入工作,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综合运用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案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提高办案水平。推行案件通报、提示、约谈等机制。
六、提高行业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普法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十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并公告普法责任清单。大力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履行推进本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探索开展机关内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法。
(十七)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示范创建工作。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局务会议在年度内听取1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汇报。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附件: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2020年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