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
会议第60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蓬江区人民政府:
梁汉文代表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关于对江门市旧商业区加强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议,我局是该建议的会办单位。根据我局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旧商业区市政消防栓设施的维护管养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和我局“三定职能”,我市市政消防栓维护管养由属地政府具体负责,我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区)共同做好市政消防栓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经统计,至2019年底,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共有市政消防栓6509个,每年维护管养费用81.264万元,其中蓬江区3369个,管养费用38万元;江海区1792个,管养费用17.92万元,新会区1408个,管养费用25.344万元。市政消防栓设施维护管养由各区城管部门委托当地供水企业具体负责,管养要求各水司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消防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消防栓定期保养、巡查制度,定期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栓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栓随时可以安全有效运行。
二、下达消防栓年度建设任务,做好市政消防栓查漏补缺工作
为加强我市城市市政消防栓建设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达了各市(区)2020年市政消防栓的建设任务,同时要求各市(区)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要结合今年开展的“消防栓普查”工作,努力补齐历史旧账,加快市政消防栓设施建设短板。
三、加强执法力度,改善老城商业区市容环境
我局立足本职,加强市容环境、户外广告、违法建设专项执法,集中整治老城商业区等重点场所破坏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设置广告、违法私搭乱建等行为,不断改善老城商业区市容环境。
(一)推动市容环境整治。我局严格落实《江门市创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常态长效机制方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指导督促三区城管加强对主城区“六乱”的整治,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一是指导督促属地城管推行“城管+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综合巡逻执法机制,联合打击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搭乱建等“六乱”现象。对市场周边、商业广场,尤其是长堤历史街区周边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易发地段和区域实施错峰执法、严密管控,对屡劝不改的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二是简化执法流程,倡导“非接触式执法”。根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江门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扩大对学校、商业广场和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周边的视频监控覆盖面,有效利用智慧化城管视频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对违法行为进行视像取证后直接立案查处,提高执法效率。2019年以来,三区城管执法局共整清理乱拉挂、乱张贴、乱涂写3860宗,整治占道经营76228起,清理小贩摆摊124596档,收到明显的效果,得到市民好评。
(二)继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以“安全、美观”为目标,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出台《江门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严格执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重点对街区内不符合规划和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陈旧破损、档次低劣、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确保老城商业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有序、管理规范。2019年以来,全市共整治5910个违法户外广告,面积达17.98万平方米。
(三)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20年,按照省政府下发《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确定2019-2021年治理攻坚仗目标任务。我局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河道五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新增和消化旧存,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同时重点加强商业街区、住宅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所私搭乱建行为的安全隐患排查,即发现即拆除,确保将老城商业街区违法建设行为消除于萌芽阶段。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建设91.44万平方米。
以上意见,供参考。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胡湘,联系电话:383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