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报送
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市商务局:
《关于积极推动江门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006号建议)、《打造夜市文化街区,助力江门“夜间经济》(第2020059号提案)和《大力发展我市夜间经济,打造城市经济新增长极》(第2020061号提案)收悉。根据《江门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江府办〔2020〕9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建章立制
我局按《江门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开展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管理措施制订工作,目前已向相关联合制定措施的部门征求意见,下一步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管理措施,保证夜间经济活动有序进行。
二、合理设置户外经营区及适当放松管制
统筹兼顾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与市民权益,在避免噪音扰民、不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秩序的情况下,合理设置户外经营区,配套规划网约租车停放区域,适当放宽夜间经济集聚区和户外经营区管制,为户外经营发展创造一定的发展空间。在管理过程中,积极做好指导服务、执法保障工作,引导夜市商户自觉落实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依规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等工作,引导商户合法、规范、文明经营。对不按规定经营的商户或个体户,引导其依规经营。对存在油烟污染情况的商户,引导其更新油烟处理设备,做到经营与污染两不误。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或个体户,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坚决查处,维持夜市的良好环境,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体验环境。
三、实行城市提质
一是我局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文明示范街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设置试点,科学规划LED电子显示屏(门楣LED显示屏除外)广告设置密度和面积等限制。
二是助力夜间经济发展。对商圈、主道、广场、公园、游乐场所等区域实行整体照明提升,推迟夜间经济区域的夜间关灯时间(将半夜灯调整为全夜灯)。
三是加快社区和公园绿化建设,打造滨江绿道、城央绿廊等夜跑、夜骑精品线路。
四是结合东湖公园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对东湖公园照明灯饰设施实施整改,对照明亮度不够的灯头及坏灯头更换,增加东湖公园晚上照明亮度,吸引市民晚上游园;同时在东湖公园北园区书吧增加售卖休闲饮料,促进市民消费。
四、加强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夜间经济商圈周边及户外经营区市容市貌保障工作,配套污水、生活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加大保洁人员投入,实行及时清理,保证环境干净卫生。
二是加大城市管理人员投入,加强夜间经济商圈及户外经营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规范网约租车的停放,为市民夜间消费提供便利。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胡庆联,联系电话:383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