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 加强城市公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切实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防止公园因人群聚集增加疫病传播风险,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全市城市公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游客流量管理
(一)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二)暂时关闭公园内游乐设施、音乐喷泉、书吧、展览馆等设施、场所。
(三)在公园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岗,对入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四)因地制宜,减少公园出入口,适当调整开放时间,必要时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封园管理。
二、规范游客游园行为
(一)加强入园管理引导,落实防控措施,配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二)加强巡查管控,对人员聚集、不戴口罩等行为予以劝阻。
(三)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规范废弃口罩投放处置。
(四)引导文明游园,杜绝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做好园区保洁消毒
(一)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公园干净整洁有序。
(二)加强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清洗消杀。
(三)做好游客中心和扶手、栏杆、座椅等公园配套设施的消毒保洁工作。
四、注重作业安全防护
(一)公园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做好疫情排查和体温测量,落实备案登记。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园内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防护工作,为作业人员及时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三)门卫、保洁、保安等岗位人员必须配戴口罩,身体不适的要立即停岗隔离观察。
五、加强宣传引导
(一)在公园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横幅标语(内容如“防疫情,戴口罩,不集聚,少走动”)。
(二)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园广播系统、流动宣传车等发布、播报疫情防控宣传知识。
六、加强应急管理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时刻保持响应状态。
(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研究对策,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东湖公园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