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情况总结的报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9〕532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我局结合职责,坚持管行业就管安全,系统抓,抓系统,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市政供排水、园林绿化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截至目前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城镇燃气行业领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一是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千分制检查。自10月28日开始,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大队、市应急管理局、江门供电局、市燃气协会等单位对全市37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千分制检查;二是开展日常燃气安全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月定期采取“飞行式”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果将应用到年度的千分制考评中。我局开展飞行检查行动共53次,排查安全隐患159处,均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目前基本已完成整改,并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二)强化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下发了《关于完善相关燃气设施的通知》,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家政策更新城镇燃气设施和配套设施,保障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行;二是继续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做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督促各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等工作;二是加强台风等恶劣天气燃气安全的应急处置。密切关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加强燃气行业恶劣天气期间的预警发布、抗风防汛指导、燃气企业受灾情况上报和灾后排除安全隐患迅速复产的指导,要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今年7月,我局联合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我局举办工商业用户安全用气专题培训班,得到了蓬江区、江海区近百家工商业用户的热烈响应,共有200多名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9月,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举办了1期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业务培训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107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保障燃气经营生产安全。
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领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针对园林绿化涉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我局积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工作。
一是各单位定期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由领导带队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和场所。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和单位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区、不漏环节。
二是各单位建立统一采购、统一按需发放使用的制度,采购前通过对比价格、成份及品牌,确定正规供货商,农药则通过与品牌商合作定向采购。采购的农药和肥料必须低毒低残留无危害,如多菌灵、挪威复合肥、国安农药等。做到按需采购,不超量囤放。药物设置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的仓库,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都要摆放整齐,仓库环境要保持通风良好,并按照类别张贴防火标识。由专人统一负责采购和管理,入库和出库都做好台账登记。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优先采购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和化肥使用;使用前,确保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在保质期限内,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用量,由熟悉的技术人员统一调配药液;在公园和公共地方施用药物前一天还需在施用地张贴公告,并且列明药物施行时间及种类成份。使用时,员工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例如戴口罩和手套等;使用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对使用过的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包装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置;过期的农药,集中存放并做好标识,统一通知农药供应商上门回收处置。
四是通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安全使用的培训、印制相关的宣传画报、观看安全教育片,科普正确的安全使用方法,学习基本的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使用方法和有关应急救援措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遏制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造成的安全隐患风险。
三、加强市政供排水行业领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7月中旬至10月底,我局累计出动115人次,组织检查各市(区)城市供水和污水企业共25家,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暂未发现涉危化学品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燃气行业领域涉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完善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监管制度,加大飞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持续深化对园林绿化涉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加强化园林行业涉危险化学品监管,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危险化学品(低毒农药)发生安全隐患。
(三)继续做好供排水行业领域涉危险化学品的综合治理。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供水企业厂区范围内安防监控系统的设置,配备液氯渗漏报警、中和装置。三是严格液氯、次氯酸等涉危化学品采购、出入库、交接签名等手续。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表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5日